遵义市公安局政务
机构单位 市直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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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简介

遵义市公安局机构职能

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、规章,拟定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;部署、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全市公安工作。


(二)维护社会稳定工作。 


(三)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打击、查处、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。 


(四)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。 


(五)指导、监督、协调全市消防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。 


(六)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。 


(七)指导、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。 


(八)指导、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监所管理工作。 


(九)指导、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禁毒工作。 


(十)指导、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的落实工作。 


(十一)领导和管理全市公安消防、警卫部队,按照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。 


(十二)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、政策,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、教育、宣传、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;按照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、警衔和干部人事工作;拟定落实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,组织、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。 


(十三)领导全市辖区范围内铁道、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。 


(十四)承担其他法定职责。 


(十五)承办市人民政府、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。